不能
根据我国医疗保障政策,同一参保人 不得重复享受医保待遇 ,即使在不同地方缴纳了医保,报销时也 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重复参保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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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内重复参保
指同一参保人同时参加同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如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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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制度重复参保
指同一参保人同时参加不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如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
二、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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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选择一种报销
若存在重复参保,医保部门会保留 一个参保关系 ,并终止其他重复的参保关系,参保人只能按保留的参保关系享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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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以保留关系为准
重复参保的参保人只能享受 一个参保关系对应的报销比例 ,无法叠加。
三、处理重复参保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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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重复参保情况
通过医保部门或官方渠道查询是否存在两条及以上参保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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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重复参保
需向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暂停或终止 重复的参保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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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参保
在保留有效参保关系的地区重新参保,确保信息一致。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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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重复缴费
若已发现重复参保,应尽快处理,避免持续缴费导致待遇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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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退还
若因重复参保导致多缴费用,可申请医保部门退还。
五、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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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
若同时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 均无法报销 ,需选择其中一种。若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更长,部分地区可能保留职工医保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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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重复参保
原则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
重复参保会导致报销中断或待遇降低,建议参保人定期核查参保信息,避免因政策差异或信息误差引发重复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