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城乡居民医保需根据具体情形(如死亡、重复参保、户籍迁移等)在待遇享受期开始前,通过线上平台或线下窗口提交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死亡证明等对应材料。 关键点包括:线上可通过“粤医保”等小程序自助办理;退费需在3个月内申请且原渠道退回;逾期或待遇期开始后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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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情形与材料准备
因死亡退保需提供死亡证明、缴费凭证及继承人银行卡信息;因重复参保需提交职工医保参保证明;户籍迁移或出国定居需提供户籍注销或定居证明。代办需额外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
办理渠道与流程
- 线上办理:登录当地医保小程序(如“粤医保”),选择“居民医保停保”功能,按提示上传材料并提交。
- 线下办理:携带材料至社区服务中心或医保局窗口,填写《停保登记表》并现场办结。部分城市支持跨区通办,但欠费需回原参保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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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费规则与时效
退费仅限待遇期未开始前(通常为每年12月31日前),逾期不退。死亡退费可转入继承人账户,其他情形按原缴费渠道退回。线上退费需绑定本人银行卡,线下需提供复印件并注明开户行。 -
注意事项
停保后若需恢复参保,需重新办理登记并补缴费用。未及时停保可能导致自动续费,且已生效的医保待遇无法退费。死亡参保人未注销的,家属冒用将面临法律责任。
及时办理停保可避免不必要的费用损失,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材料清单并优先选择线上办理以节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