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上海市医保政策,医保卡的使用规则如下:
一、医保卡的基本使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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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专用性
上海医保卡(职工医保)属于个人专用证件, 不可直接借给他人使用 。任何个人不得冒用、伪造、变造或出借医疗保险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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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资金使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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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待遇不可共享 :医保卡内的个人账户资金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可用于支付其他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如住院、门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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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资金可共享 :自2022年8月1日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历年结余资金可拓展至配偶、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共济使用,用于支付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的个人负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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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庭共济资金的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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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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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人需为上海职工医保参保人,且个人账户有结余且处于正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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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通过医保部门或线上平台(如“上海本地宝”公众号)办理家庭共济网组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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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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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支付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的 自负医疗费用 (如门诊、药店购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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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用于申请医保报销或支付其他家庭成员的医保待遇(如住院、重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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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 组建成功后,家庭成员可通过绑定医保卡实现账户余额的共享。就诊时直接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符合规定的自费部分,系统自动划扣。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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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为未参保的家人就医,需为该成员单独办理医保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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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资金仅限医保目录内的合规费用,超出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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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适用于2022年8月1日之后参保人员,早期参保者需关注最新政策调整。
上海医保卡的个人账户资金可在家庭成员间共享,但医保待遇不可共用 ,且需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家庭共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