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扬州,社保基数15000元的个人所得税计算需先扣除五险一金(约2500-3500元),剩余部分按超额累进税率计税,月应纳税额通常在500-1500元之间。具体金额取决于专项附加扣除和实际社保缴纳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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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扣除
社保基数15000元需缴纳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公积金(5%-12%),合计约2500-3500元。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单位承担,个人无需缴纳。 -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扣除五险一金后,剩余收入(约11500-12500元)再减除5000元个税起征点及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房贷利息等),得出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适用
应纳税所得额按3%-45%超额累进税率计税:- 低于36000元部分:3%
- 36000-144000元部分:10%
若剩余应纳税所得额为6500元(无专项附加扣除),则应纳税额=6500×3%=195元;若有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则应纳税额=4500×3%=1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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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案例参考
假设公积金按12%缴纳(1800元),社保合计扣除3000元,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15000-3000-5000-2000=5000元
- 应纳税额=5000×3%=150元
提示:实际扣税因社保比例、专项附加扣除差异而不同,建议通过个税APP或税务局计算工具精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