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市社保政策,社保缴费基数存在上下限规定,具体如下:
一、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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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标准
盐城市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 16,842元/月 ,适用于工资收入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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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标准
最低缴费基数为 3,368元/月 ,适用于工资收入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职工。
二、缴费基数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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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钩依据 :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与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每年由人社部门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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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周期 :通常每年调整一次,例如2023年调整后至2024年适用新标准。
三、实际应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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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月工资在3,368元至16,842元之间,可按实际工资申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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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工资低于3,368元,按3,368元缴费;若高于16,842元,按16,842元缴费。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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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与待遇 :社保待遇(如养老金、医疗保险报销等)按缴费基数计算,基数越高,个人及单位缴费金额越高,但待遇增长幅度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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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自主申报权 :单位可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申报缴费基数,但需符合政策上限和下限要求。
15,900元/月 的缴费基数可能处于盐城市社保缴费基数范围内,但需结合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及政策调整情况确认。建议通过盐城市社保网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