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类全额支付,乙类自付
关于中药饮片的医保规定,综合国家及地方政策整理如下:
一、医保支付分类
- 甲类饮片
全额纳入医保基金支付,患者无需自付。
- 例如:芪芍真武颗粒(2025年1月1日安徽新增)。
- 乙类饮片
需个人先行自付一定比例后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因地区而异。
- 例如:个人自付10%、30%或50%。
- 丙类饮片
完全由患者自付,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二、特殊限制
- 甲类饮片限制
标注“□”的饮片单独使用或全处方均不予支付。
- 例如:人参、鹿茸等。
- 乙类饮片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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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危重患者抢救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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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饮片仅限医疗机构内使用。
- 违规处理
超出医保支付标准的费用需自费,违规开具的饮片同样不予支付。
三、动态调整机制
各地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和临床需求,定期调整医保目录,将符合条件的民族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等纳入支付范围。
四、其他注意事项
- 定点要求
需在医保定点医院或药店购买,按统一标准报销。
- 政策差异
各省对同一饮片的医保支付政策可能不同,例如安徽将人工麝香等8个饮片按甲类管理且无自付比例。
- 医保目录更新
2024年新增1479种饮片至医保目录,覆盖国家及地方增补品种。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医保局及地方医保部门的最新政策,具体以参保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