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
根据新农合政策,参保人员在本省转院到其他城市就医的报销比例如下(综合各地政策标准):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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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
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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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医院
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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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医院
起付线2000元,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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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非定点医院
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5%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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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证明要求
需通过转诊证明办理转诊手续,未转诊则报销比例降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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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各级医院起付线不同,例如乡镇卫生院100元、县级200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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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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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跨市就医可能享受与本地相同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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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就医需先在转出地办理转诊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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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流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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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在转出地医院就医时,需向医院申请转诊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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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好所有医疗费用发票、转诊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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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参保地后,携带材料向医保部门申请报销
以上比例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建议参保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