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在参保人去世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但需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具体说明如下:
一、可继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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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死亡后继承
医保个人账户属于参保人个人财产,未留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继承人可凭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向医保部门申请支取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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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地区就业转移
若参保人将医保关系转移至统筹范围外,且接收地明确拒绝接收个人账户余额,可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转移证明申请提取。
二、继承流程与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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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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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身份证(或社保卡)、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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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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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渠道
向参保地医保中心或接收地医保机构提交申请,部分城市(如福州)需通过医保服务窗口办理。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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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性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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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仅限门诊医疗和购药使用,不可直接用于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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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账户资金属于医保基金,不可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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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时效
需在参保人死亡后2年内办理继承手续,超过时效可能影响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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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障
若银行或医保机构拒绝合法提取,继承人可提起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维护权益。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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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异地定居 :退休前在国外定居并办理减员手续后,可凭相关证明提取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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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继承人 :若无合法继承人,个人账户余额将转入统筹基金。
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但需遵循法定程序并符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