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社保基数18100元是 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 ,自2016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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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该基数适用于苏州市2016年度已建缴住房公积金的各类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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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工资总额)核定,包括计时工资、奖金、津贴等所有劳动报酬。若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18100元,则按18100元计算;低于该数值则按实际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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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该标准由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2015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且不得低于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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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机制
若职工后续工资超过新基数上限,需等待下一年度调整;若低于下限,则可能触发社保缴费基数下限的调整。
注意 :当前(2025年)苏州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已调整,与2016年上限18100元无关。如需了解最新社保基数,建议咨询苏州市社保部门或官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