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职工医保暂停参保后,仍然可以将医保关系转移到本地。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职工医保参保人在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后,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参加医保后,可以将原参保地的医保关系转移至新参保地。
一、转移条件
- 参保状态:参保人需处于暂停缴费状态,且个人账户余额不为零。
- 无欠缴记录:确保没有未结清的医保欠缴费用。
- 转入地参保:需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
二、转移流程
申请转出:
- 在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转出申请,获取《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凭证》。
- 确保凭证加盖公章,作为转移的重要材料。
申请转入:
- 携带《参保凭证》到新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转入手续。
- 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
- 线上: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或地方医保小程序提交申请。
- 线下:本人或委托人持相关材料到医保窗口办理。
审核与转移:
- 转出地经办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表上传和账户余额划转。
- 转入地审核通过后,医保关系正式生效。
三、注意事项
- 个人账户余额: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将随关系转移,但部分地区可能不接受基金转移,需提前咨询。
- 中断缴费:如果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需重新计算参保年限。
- 退休人员限制:已办理医保退休手续或享受医保退休待遇的人员,无法办理医保关系转移。
四、提示
在办理医保转移前,建议咨询转入地和转出地的医保经办机构,了解具体政策和所需材料,以确保转移顺利。及时完成转入手续,避免因中断缴费影响医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