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 可以 为家人(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但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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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对象
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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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类型
仅限缴纳广西区内城乡居民医保费, 不可 代缴外地新农合费用。
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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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共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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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或“广西税务12366”公众号,绑定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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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确保双方医保均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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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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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西税务12366”公众号选择“个账代缴城乡医保”模块,按提示填写支付人与待缴费人信息并完成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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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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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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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要求
需满足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380元,且无欠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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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状态要求
职工医保及城乡居民医保需为正常参保状态,且需在广西区内完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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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城乡居民医保需在当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前参保缴费,超期需按新政策缴费。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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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跨统筹区 :仅支持广西区内跨市/跨统筹区缴费,不可跨省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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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参保 :需由监护人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缴纳,无需绑定共济关系。
以上信息综合了广西医保局官方政策及操作指南,确保流程准确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