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与自负段
-
60周岁以下参保居民:门诊自负段为600元,超过部分按65%比例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自负35%
-
60周岁(含)以上参保居民:门诊自负段为300元,超过部分按45%比例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自负55%
-
-
门诊报销比例
-
一级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费用按90%比例报销
-
二级医院:按80%比例报销
-
三级医院及转外:按70%比例报销
-
-
特殊说明
-
转出地门诊医疗费用(非转诊或急诊)按原报销比例的80%结算
-
门诊特定项目按专项规定结付
-
二、住院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与分段报销
-
60周岁以下 :
-
一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超过部分按90%比例报销
-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600元,超过部分按90%比例报销
-
三级医院及转外:起付标准1000元,超过部分按90%比例报销
-
-
60周岁(含)以上 :
-
一级医院:起付标准200元,超过部分按90%比例报销
-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400元,超过部分按90%比例报销
-
三级医院及转外:起付标准800元,超过部分按90%比例报销
-
-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2025年统一提高到13万元,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20%左右
三、其他注意事项
-
药品报销 :仅甲类药品可全额报销,乙类药品需自付20%、甲类80%,丙类全自付
-
异地就医 :未备案的临时外出人员按原报销比例的80%结算
-
门诊封顶线 :每年累计支付上限为3000元(含自负段)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5年昆山市医保调整内容,具体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