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根据我国医保政策,市医保卡内的资金 不能直接转移到省医保卡 ,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医保关系的转移和账户资金的清算:
一、医保关系转移与个人账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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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关系转移
当参保人员将医保关系从市医保转移到省医保时,需先办理医保关系的转移手续。单位需向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转移申请材料,包括参保人员身份证明、原参保地医保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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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清算
转移后,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会根据参保人员在新参保地的缴费情况,对个人账户资金进行清算。 - 有结余时 :结余资金将汇入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的账户,参保人员可在新参保地继续使用医保个人账户;
- 无结余时 :个人账户资金将清零。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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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不可直接转移
市医保卡内的资金属于个人账户性质,无法直接转移到省医保卡。若需使用,需在转入地重新参保并激活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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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现限制
医保卡内的资金 不可取现 ,仅能用于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转移到新的医保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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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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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转入地医保部门不接受结余资金,可申请将资金划入亲属等人的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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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养老保险转移后,个人医保账户内的资金将清算后以现金形式返还(不转移至外地医保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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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流程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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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理 :单位专管员向原参保地医保局申请开具《参保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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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清算 :转入地医保局根据缴费情况清算个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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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新账户 :参保人员在转入地医保局激活新医保账户,结余资金将自动到账。
市医保卡内的资金无法直接转移至省医保卡,但可通过医保关系转移实现个人账户资金的清算与续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