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
根据广西医保政策规定,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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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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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累计缴费满25年(含5年以上实际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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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累计缴费满20年(含5年以上实际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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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
需满足上述年限后,从退休次月或享受基本养老金当月开始,个人无需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即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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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可视为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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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累计缴费年限要求与在职职工一致,即男性25年、女性20年,且连续实际缴费满15年。
三、缴费不足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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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时未缴足最低年限,需按统筹地区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8%补缴差额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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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后仍需满足累计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的要求。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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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中断超过3个月将重新计算缴费年限,且会影响报销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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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余额用尽后,门诊、住院等保障将暂停。
以上政策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现行规定整理,具体执行中可能因地区细则略有差异,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