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授权给家人使用。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使用范围
- 支付范围
包括参保人员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产生的个人自付费用(如门诊、住院自费部分)。
- 不包含 :医保报销部分(如起付线、封顶线等)及药店购药报销。
- 使用方式
通过医保平台(如“豫事办”APP)或支付宝/微信绑定家庭共济账户,授权后被授权人可使用医保凭证就医结算,实际支付时自动抵扣个人账户余额。
二、注意事项
- 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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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人需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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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需完成实名认证绑定。
- 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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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使用,不可用于门诊共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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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人若已享受其他医疗保障(如职工医保报销),个人账户资金仍可按规则使用。
- 地域限制
- 同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仅能用于参保地(如江苏省)的医疗费用,跨省家人不可使用。
三、办理流程(以河南省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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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豫事办”APP或支付宝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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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服务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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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已参保的近亲属信息并完成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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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成功后,被授权人可通过医保凭证直接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医疗费用。
通过以上方式,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在家庭范围内灵活使用,缓解医疗支出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