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确实有利息,具体计息规则如下:
一、计息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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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息对象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均计入账户余额,且资金属于个人所有,可结转使用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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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息方式
根据地区政策不同,计息方式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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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按活期利率计息 :如北京、上海等地,个人账户存储额按每年银行同期居民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按季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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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按定期利率计息 :如上海市将上年结转资金按同期居民一年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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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息时间
年终自动结转,利息并入下一年度个人账户余额。退休当年个人账户利息计算截至退休当年年底。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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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筹集部分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计入个人账户,仅个人缴费部分(约8%)计入个人账户并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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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用途
个人账户资金仅限支付门诊费用、药店购药及住院自付部分,不可用于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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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参保人死亡、出国定居或转移统筹区外参保时,个人账户资金可一次性支取,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
三、示例(以北京市为例)
若某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上年结转1000元,按活期利率0.3%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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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利息为:1000元 × 0.3% = 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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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本金+利息共:1000元 + 3元 = 1003元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利息政策由地区规定,但普遍按活期或定期利率计息,且利息并入账户,可长期累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