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申请
根据当前医保政策规定,医院医保总额控费超支 不可申请医保基金补缴 。具体说明如下:
一、天津市政策调整
天津市明确将行政单位内设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医保总额管理,实行“总体控制、协商分配、结余结转、超支不补”的原则。与此前政策中“合理超支可分担”的机制不同,新规下超支部分 完全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 ,医保基金不再对合理超支部分给予任何补偿。
二、医保超支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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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预算管理
医疗机构需在预算编制阶段采用科学预测方法,提高预算指标准确性,并建立动态监测系统实时监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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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费用审核
对超出预算的医疗费用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其合理性和必要性,避免不必要的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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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健康管理
通过健康教育降低疾病发生率,从源头上控制医疗费用。
三、医保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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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超过1800元后医保开始报销,甲类药品全额纳入统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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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额度差异 :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及不同地区存在自费比例差异(如在职800元、退休400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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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支处理 :当医疗费用超过医保报销限额时,超出部分需自费,医院可能通过控制诊疗行为或患者协商解决。
四、建议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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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咨询 :医保政策可能存在地区差异,建议通过当地医保中心或医院确认具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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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明细核对 :就医时仔细核对费用明细,避免因误操作或理解偏差导致自费。
医院医保总额控费超支后无法申请医保基金补缴,需通过内部管理措施和医保政策规定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