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共济并非只能省内通用,目前全国已有31个地区(统筹区)实现跨省共济,但大部分地区仍以省内通用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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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共济已全面覆盖
截至2025年,全国所有省份均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省内家庭成员间共济使用,包括支付医疗费用、药店购药或居民医保缴费等。无论参保人及其家属在同一省份内的哪个城市参保,均可共享账户余额。 -
跨省共济试点逐步扩大
目前河北、江苏、安徽等8个省份的31个地区已开通跨省共济,例如石家庄、苏州、郑州等。但跨省共济需满足双方参保地均属试点范围,且需通过医保平台绑定账户,具体操作以当地政策为准。 -
适用范围与限制
共济资金可用于近亲属(如配偶、父母、子女等)的定点医院门诊/住院费用、药店购药等,但预防性疫苗、非医保目录药品等不在支付范围内。配偶的父母不属于“近亲属”,无法享受共济。
未来随着政策完善,跨省共济有望进一步普及。建议提前查询参保地政策,合理规划家庭医保资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