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医保没有转移也可以使用,但需要提前办理备案手续。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等线上渠道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完成备案。备案后,可在就医地开通的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住院费用,门诊就医时按参保地政策选择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长期有效,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
办理备案后,参保人员需遵守“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的原则,即医疗费用报销范围按照就医地医保目录,报销比例等政策则按照参保地规定执行。
异地医保未转移但符合备案条件的人员,在就医地就医时,应选择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凭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无需事后报销。
如未办理备案,参保人员仍可就医,但需自费结算后回参保地手工报销,流程相对繁琐且报销比例可能降低。
异地医保未转移但提前备案后,可正常使用。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时办理备案,以便享受更便捷的医疗服务和费用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