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去医院治疗,需携带《工伤认定书》和社保卡到协议医院办理登记,门诊或住院费用均由工伤基金结算,无需个人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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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登记与流程
工伤人员需持《工伤认定书》或《工伤证》及社会保障卡,前往工伤保险协议医院的医保办办理治疗登记。门诊治疗需主治医师开具处方,住院治疗则需提交申请并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批,确保费用直接结算。 -
医疗费用结算方式
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含急救、复诊、药品等)通过工伤基金支付,个人无需垫付。紧急情况下可先就近就医,病情稳定后需转入协议医院继续治疗。 -
材料保存与后续步骤
治疗期间所有医疗凭证(诊断证明、病历、发票等)需妥善保存,作为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待遇审核的依据。治疗结束后,根据伤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并申领相应补助。
工伤治疗全程由基金保障,但需严格遵循协议医院流程,及时归档材料以确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