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到北京看病可以报销,但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报销比例和规则执行辽宁本地政策,具体分为直接结算和全额垫付后手工报销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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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是前提
辽宁职工医保患者需先在参保地(辽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成功备案后,可在北京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直接结算。未备案则需全额垫付后回辽宁手工报销,流程更复杂。 -
报销政策遵循“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比例”
在北京就医时,药品、诊疗项目等按北京医保目录执行,但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等均按辽宁职工医保政策。例如,辽宁职工住院报销比例通常为70%-90%,门诊报销需满足辽宁规定的起付标准(如1800元/年)。 -
两种报销方式选择
- 直接结算:适用于已备案患者,出院时即时结算,仅需支付自费部分。
- 手工报销:未备案或医院未开通直接结算时,需先全额垫付,再凭票据回辽宁医保部门申请报销,周期较长。
建议提前确认北京定点医院是否支持异地结算,并咨询辽宁医保局了解详细报销细则,避免因流程问题影响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