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忻府区医保报销可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均可实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门诊费用需在指定机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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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时,在忻府区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结算,无需垫付全部费用。
- 异地住院需提前备案,临时外出就医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小程序办理,长期异地居住需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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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费用需在县域内定点基层医疗机构报销,甲类项目报销60%,乙类项目报销50%,每日限额50元。
- 职工医保门诊费用需持医保卡在定点机构办理,部分项目需先自付10%后再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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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材料
- 住院报销需提供收费票据、费用清单、病历、诊断证明、社保卡及身份证。
- 现金报销需到属地社保分局提交材料,5日内完成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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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注意事项
- 新农合参保人员跨省就医需回当地县医院办理转诊,未备案报销比例降至45%。
- 省内异地就医无需备案,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医保报销政策可能调整,建议咨询忻府区医保中心或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