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山西省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调整,忻州大病医疗保险新规如下:
一、门诊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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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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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三类及以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按60%比例报销(含高血压、糖尿病用药专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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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普通门诊:先自费80元,再按45%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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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院及中医科室门诊:统一按6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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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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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种门诊慢特病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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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住院管理的门诊特殊疾病按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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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通道”药品报销
- 曲妥珠单抗等14种特药按70%比例报销,其他“双通道”药费按60%报销
二、住院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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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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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至5万元:按55%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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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以上至10万元:按65%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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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按75%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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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以上至30万元:按8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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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以上:按85%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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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补偿机制
- 符合规定的个人自付超过5万元部分,再按50%比例给予二次补偿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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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门诊报销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筹资中划拨,大病保险个人无需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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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影响 :原各地差异较大的报销标准已统一,鼓励居民合理分流至三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执行以山西省医保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