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清远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明确:上限20208元、下限4041元,失业人员及退休延缴人员统一按6736元核定。单位与个人缴费比例分别为6%和2%,基数调整后每月缴费金额将小幅增加,灵活就业人员支付限额同步上调。
-
缴费基数标准:2025年清远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限为20208元,下限4041元,较2024年分别提高1.96%和2.96%。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退休延缴或一次性补缴人员,缴费基数固定为6736元,体现政策对特殊群体的统一保障。
-
缴费计算示例:按最低基数4041元计算,职工个人每月缴费元(增加2.32元),单位缴费元(增加6.96元)。灵活就业人员全额自缴元(增加9.28元),其中2%计入个人账户。
-
关联待遇调整: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4956元,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群体享受50%-80%减免。灵活就业人员连续参保不足6个月或12个月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至40421元、80842元,强化短期参保者的医疗兜底。
-
实操提示:参保人可通过“粤医保”小程序办理门诊选点变更,每年仅限1次调整机会。企业职工缴费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可通过粤省事或电子税务局查询参保明细,确保基数核定准确。
清远医保缴费基数的年度调整兼顾公平与可持续性,参保人需关注基数变化对账户入账及待遇的影响,及时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信息。政策执行中如遇疑问,建议优先咨询属地医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