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扶风县生育津贴申请资料需结合当地政策及生育类型准备,主要分为必备材料和补充材料两类:
一、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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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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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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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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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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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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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为独生子女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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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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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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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需加盖就诊医院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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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汇总清单、病案首页、门诊病历等原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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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材料
- 单位证明(包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二、补充材料(视具体情况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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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证明 :部分情况下需提供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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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信息 :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需备注手机号、姓名及开户行地址)。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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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性 :需确保所有材料在有效期内,尤其是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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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需满足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生育/流产时间点前后各6个月)的缴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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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生育津贴通常在产假结束后的30日内由单位申报,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建议提前联系扶风县医保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确认最新材料要求及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