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生育保险政策,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所需材料分为单位申报和个人材料两类,具体如下:
一、单位申报材料(女职工及个体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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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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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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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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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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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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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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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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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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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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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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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情况下需提供配偶户籍证明、失业证、个人结算性存折(个体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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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申报材料(男职工及个体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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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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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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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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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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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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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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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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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户籍证明、配偶失业证、个人结算性存折(个体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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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就医需提供异地医疗机构级别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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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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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性 :生育指标需在生育前取得,流产、引产等特殊情形需提供相应医学证明;初次参保人员需连续缴费满12个月;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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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线上可通过医保局官网或“天府通办”APP提交材料,线下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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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 :女职工生育津贴按工资基数计算,生育医疗费实行定额结算,具体标准以当年政策为准。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保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