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残、重病、丧失劳动能力
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申请低保的核心条件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结合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等状况综合评估。疾病作为申请条件之一,需满足以下情形:
一、可申请低保的疾病类型
- 重大疾病/重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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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瘫痪、重要脏器移植、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尿毒症、急慢性肝炎、良性脑肿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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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残:一级至四级残疾人(需经法定程序认定)
- 慢性病/罕见病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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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糖尿病、高血压、类风湿性关节炎等长期需治疗且可能引发其他健康问题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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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病:因治疗费用高昂导致经济困难的患者
- 精神疾病类
- 严重精神障碍:如精神分裂症、重度抑郁症等,影响生活自理能力
- 其他特殊疾病
- 肺结核活动期、肺结核治愈后未稳定
二、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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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均收入 :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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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劳动能力 :因疾病或残疾无法从事正常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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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状况 :符合当地财产标准(如无房产、车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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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证明 :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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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认定 :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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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 :需申报家庭财产,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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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差异 :具体疾病清单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四、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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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诊断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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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 :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进行初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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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审核通过后进行社区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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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无异议后由县级民政部门批准并发证
建议符合条件的家庭提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