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病申请个人低保的政策,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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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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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或家庭月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超过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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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需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且长期共同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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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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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28种重大疾病之一(如癌症、尿毒症、重大器官移植等),并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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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疾病需提供专项诊断证明(如骨髓穿刺报告、透析费用发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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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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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疾病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及报销凭证、家庭收入证明、贫困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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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残疾证、低保证明、财产状况证明等。
三、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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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 由申请人或其直系亲属向当地村委会或民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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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审核
- 村委会对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家庭经济状况和疾病情况,并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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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审核
- 公示无异议后,材料提交至乡镇人民政府或民政部门审核,必要时进行医疗救助费用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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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与发放
- 审批通过后,按月发放低保金或临时救助金。低保金标准通常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0%-100%,临时救助最高5000元/年。
四、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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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支出占比 :家庭年医疗费用需超过总收入的60%(含自付部分、异地就医交通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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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额度 :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低保对象可享医疗救助,但累计金额不得超过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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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保障人群 :包括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等。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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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效通常为每年10月至次年3月,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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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对疾病种类和救助标准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操作流程或材料要求,可联系当地民政部门(12345热线)或乡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