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的归属机构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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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与隶属关系
医保局(原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与社保局(原社会保险局)现已合并为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均隶属于 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属于该局下属的 事业单位 。社保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医保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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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职责与法律依据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基金的核定、支付及管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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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性管理差异
具体管理权限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部分城市可能设有独立的医保局或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但整体上仍属于人社局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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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部门的协作
医疗保障工作涉及财政、卫生健康等多部门协作,但医保的核心管理职能仍由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承担。
医保的直接管理单位是当地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其上级主管部门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