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根据2016年延边州社保缴费基数政策,社保缴费基数(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确定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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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计算标准
以企业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则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若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则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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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00元对应的标准
假设2016年延边州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为 55333元 (即月平均工资约为46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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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的基准值为:55333元 × 3 = 1659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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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00元接近165999元,表明该缴费基数约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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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应用说明
若某企业职工2016年月平均工资为16600元,且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5333元,则该企业无需调整缴费基数,按16600元缴费即可。若当地平均工资变化,需重新计算缴费基数。
注意 :以上计算基于2016年数据,实际政策可能随时间调整。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获取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