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退
医保重复参保退费政策根据参保类型和缴费阶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可退费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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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期前重复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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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在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未开始前,因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地区居民医保,可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关系并申请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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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同时参加职工医保,次年可申请退还重复期间个人缴费部分(扣除已划入个人账户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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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不予退还
- 重复参保中单位缴费部分不予退还,仅退还个人缴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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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群体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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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次年申请退还重复期间个人缴费(扣除个人账户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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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龄下岗职工:退休后申请退还重复缴费期间个人缴费(扣除个人账户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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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中途就业后参加职工医保,可申请退回就业后当年剩余月份的职工医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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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可退费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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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期后重复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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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开始后暂停参保关系的,个人缴费不再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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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参保期间重复缴费,单位缴费并入统筹基金,个人缴费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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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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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社平工资公布前参保人员停保或转移,次年社平工资公布后不再清算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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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单位原因重复缴费(如年限错认、手续滞后),单位缴费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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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退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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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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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当地社保网站或APP,填写退费申请表,上传缴费凭证、银行流水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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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审核后,按指定银行账户接收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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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 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到社保局提交退费申请,审核通过后办理退费手续。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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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需在发现后尽早申请,避免影响后续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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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具体操作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以上政策综合了全国多地医保部门的规定,具体执行以参保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