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延边州社保缴费基数政策,社保缴费基数(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确定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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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计算标准
以企业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则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若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则按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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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00元对应的标准
2016年延边州职工月平均工资约为8500元。若某企业职工的缴费基数为11600元,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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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1600元,高于当地平均工资的300%(8500×300%=2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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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基数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即25500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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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应用说明
该标准适用于职工个人缴费部分(通常为工资的8%)和企业缴费部分(通常为工资的20%)的计算。例如,若按300%基数缴费,职工个人实际缴费为25500×8%=2040元,企业缴费为25500×20%=5100元。
注意 :以上信息为2016年政策解读,当前(2025年)的缴费基数标准可能有所调整。建议通过延边州社保部门或官方渠道获取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