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8元
根据2024年最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吉林地区社保基数为14500元时,扣除起征点后的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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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征点 :每月5000元,扣除后剩余95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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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计算 :9500元属于第3级,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6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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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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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14500元 - 5000元) \times 20% - 1692元 = 9500元 \times 20% - 1692元 = 1900元 - 1692元 = 2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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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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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等),需在计算前扣除相应金额后再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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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社保基数可能因政策调整,建议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计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