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国家及地方政策调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具体政策如下:
一、政策背景与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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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人群
自2024年1月起,全国范围内失业人员(需满足参保缴费满12个月等条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同时享受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待遇,个人无需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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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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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发基数 :通常以失业人员参保缴费基数或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如60%)为计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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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标准 :包括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一次性营养补助(如2024年无锡市为2794元/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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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待遇内容与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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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
按照职工医保报销标准执行,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无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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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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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以失业人员参保缴费基数或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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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周期:与失业保险金发放周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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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营养补助
根据当地标准发放,例如无锡市2024年为2794元/人,调整后可能变化。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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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需满足参保缴费满12个月的条件,且生育或手术需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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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流程
需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相关材料,生育津贴与失业保险金可同步申领。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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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具体计发基数和津贴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如无锡市医保局0561-306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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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就业的影响 :申领失业保险金与就业状态无关,不会影响后续求职。
失业人员在满足参保缴费等条件下,可充分享受生育津贴等保障,减轻生育期间的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