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统一申领,需满足累计参保满12个月且已垫付产假工资的条件,津贴金额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计算。 线上通过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申请,匹配生育医疗费用信息后自动核算;线下需携带身份证明、诊断证明等材料至医保经办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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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并已足额垫付产假期间工资。职工需在深圳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生育医疗费用记账或报销,否则系统无法匹配津贴申请。 -
材料清单
- 身份证明(职工及用人单位经办人)
- 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注明分娩方式、难产或多胞胎情况)
- 婴儿出生/死亡证明
-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
- 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的凭证(如工资发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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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流程
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单位网上服务系统,选择“生育津贴申领”,填写职工信息并核对自动生成的津贴金额,提交后系统即时审核。若匹配失败,需线下补交材料。 -
线下办理要点
材料齐全时,医保机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5个工作日内复核并拨付津贴至用人单位账户。若材料不齐,需按《指引告知书》补正后重新提交。
提示:生育津贴申请需在职工生育次月起1年内完成,建议优先通过线上渠道办理以提升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