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历原件不能直接交给患者,但患者有权依法申请复印病历副本。根据国家规定,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统一保管,患者或代理人可凭有效证件申请复印病历中的关键内容(如入院记录、手术记录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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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原件的归属与保管
住院病历原件属于医疗机构必须保存的医疗档案,患者出院后由病案室统一管理,保存期限不少于30年。这是为了保障医疗质量追溯、科研教学及法律纠纷调取证据的完整性。 -
合法获取病历的途径
患者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复印病历:- 本人办理:携带身份证原件;
- 委托他人:需提供患者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 死亡患者家属:需提供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及身份证。
复印范围包括医嘱单、检查报告、手术记录等核心资料,但主观性病历(如病程讨论记录)通常不开放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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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不提供原件?
病历原件涉及医疗机构法律责任和患者隐私保护。若原件被带走,可能影响后续诊疗、医保审核或司法鉴定。复印制度既满足患者知情权,又避免原始档案损毁或篡改。 -
特殊情况处理
如遇医疗纠纷,可依法封存病历原件(医患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封存期间医疗机构仍可继续记录后续诊疗内容。
提示:建议出院后7-10个工作日再申请复印,确保病历已归档。部分医院支持线上预约邮寄服务,可提前电话咨询所需材料及费用(通常0.5-1元/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