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社保政策,2024年社保缴费基数存在上下限标准,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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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
2024年7月1日起,参保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个人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 21,535.5元/月 (对应2024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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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下限
同期下限调整为 4,307.1元/月 (对应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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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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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300%范围内确定,超过上限或下限的均按上限或下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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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职员工以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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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基数为全体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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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的缴费基数为17,400元,说明该数值处于上下限之间,符合政策要求。建议定期关注当地社保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以确认调整后的政策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