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参保人员在上海就医可直接刷医保卡结算门诊和住院费用,但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并持有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且就诊医院需接入长三角异地结算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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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登记是前提
南京职工医保参保人需因异地安置、长期居住、工作学习或转诊等原因,提前向南京社保部门申请异地就医备案,登记上海为就医地。备案成功后,方可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
持卡要求与医院范围
需使用江苏省统一社会保障卡(非南京市民卡),并在上海已接入长三角异地门诊结算系统的医院就诊。目前上海已有23家以上联网医院支持直接刷卡结算,涵盖门诊和住院费用。 -
结算流程与待遇
备案后,持卡人在上海联网医院就医时,医保部分费用直接结算,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报销比例参照南京政策,门诊和住院均适用,但普通门诊报销需符合当地规定。 -
特殊情况处理
若未备案或急诊情况,可先垫付医疗费,再凭发票、病历等材料回南京社保局报销,但流程较繁琐且报销比例可能降低,建议优先选择备案直接结算。
及时办理备案、确认医院联网状态、携带正确社保卡,是南京参保人在上海便捷使用医保的三大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