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内医保跨市使用已实现“省内无异地”,参保人无需备案即可直接结算,享受与参保地同等的医保待遇。关键亮点包括:免备案手续、待遇同城化、覆盖住院/门诊/药店购药等9类就医场景,且报销比例不降低。以下是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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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核心
自2023年4月1日起,江西省内跨市就医购药无需办理异地备案,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即可在省内7875家异地定点医药机构(含3298家医疗机构、4577家药店)直接结算。报销执行全省统一目录,按参保地同级别机构比例计算,不提高起付线、不设先行自付比例。 -
适用场景
支持普通住院、精神病住院、放化疗住院、生育住院、普通门诊、生育门诊、门诊慢特病、“双通道”谈判药结算及药店购药等9类就医类型,涵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费用。 -
注意事项
- 非联网机构需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未开通异地服务的定点机构需先现金结算,再凭费用清单、票据等材料至参保地零星报销。
- 跨省就医仍需备案:跨省异地长期居住或临时外出就医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线下窗口备案,急诊抢救视同已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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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与操作
通过“赣服通医保专区”“江西智慧医保APP”等渠道可查询异地定点机构名单。转移医保关系时,需线上或线下提交《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总结:江西省内医保跨市使用大幅简化流程,真正实现“看病无忧”。建议提前确认就医机构是否开通异地服务,跨省就医仍需按规备案,确保待遇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