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保卡已实现全省通用,支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但需提前办理备案或转诊手续。以下是具体办理方法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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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或转诊申请
参保人需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到参保地医保中心填写《异地居住人员登记表》或转诊证明,由医保机构审核盖章。急诊住院可事后补办手续。 -
结算流程
备案成功后,在省内联网医院就医时,出示医保卡即可直接结算。报销范围按参保地政策执行,无需垫付全额费用。 -
代办与单位办理
若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用人单位可集中为员工办理,提交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证件。 -
使用限制
普通门诊和药店购药可能受限,建议提前咨询参保地政策。统筹账户支付住院费用,个人账户可用于定点药店或门诊自付部分。
及时完成备案、保留就医凭证,并关注参保地政策更新,可最大限度享受省内医保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