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白血病报销比例根据治疗类型和医疗保障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新农合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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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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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慢性髓性白血病等14类重大疾病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门诊药品费用可报销70%,患者自付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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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标危/中危)患者,若符合条件,门诊费用可获15万元最高限额补偿,超出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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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病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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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性心脏病(如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等)也纳入保障,但属于单独病种,补偿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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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隔缺损:2.5万元(1岁以下)/2.3万元(1-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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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间隔缺损:1岁以下5万元、1-3岁4万元、3岁以上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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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脉导管未闭:新生儿及6足月婴儿3万元、6个月以上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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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未超过最高限额的医疗费用,新农合按70%补偿,民政医疗救助对低保/五保对象按20%补偿。
二、城镇医保政策(适用于非农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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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门诊报销
- 白血病等35种重特大疾病门诊合规费用报销80%,患者自付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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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
- 不同级别医院报销比例差异较大:县级80%、市级70%、省级65%。
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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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 :若已投保商业重疾险,白血病可额外报销(如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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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与救助对象 :重大疾病门诊和住院均设封顶线(如15万元),特困、低保等群体可享受更高比例救助。
建议患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医保类型,并结合商业保险及慈善资源综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