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职工医保政策,2023年起,医保个人账户每月计入金额为参保缴费基数的2%。如果社保基数为17200元,则医保卡每月计入金额为17200元×2% = 344元。
分点说明
政策依据
根据《长春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通知》,自2023年1月起,在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缴费基数的2%。计算方式
医保卡每月计入金额 = 社保基数 × 2%。
代入17200元,计算结果为17200 × 2% = 344元。使用范围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药店购药费用等,同时可扩展至配偶、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使用。注意事项
- 该金额为医保个人账户计入金额,不包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部分。
- 医保政策可能随时间调整,建议关注当地医保局最新通知。
总结
医保卡每月计入金额为344元,具体使用范围和政策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保资金合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