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吉林长春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上限为19154.5元/月,下限为3703.2元/月。这一标准适用于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的时间段,并基于吉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核定。
长春市社保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的设定,主要参考了全省范围内的工资水平。社保基数的设定直接影响企业和职工的缴费金额,确保社会保险基金能够稳定运行,同时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
核心要点:
- 缴费基数范围:上限19154.5元/月,下限3703.2元/月。
- 适用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参考依据:吉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
补充说明:
- 社保基数的上下限调整,与全省经济发展水平和职工平均工资密切相关。
- 企业和职工需根据个人工资收入,在上下限范围内选择合适的缴费基数。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长春社保政策,可参考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