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辽宁朝阳社保基数14400元的情况,扣除五险一金后的个税计算如下:
一、基础计算(无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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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应纳税所得额
年薪17.28万元(即月工资14400元×12),扣除起征点60000元后: $$172,800 - 60,000 = 112,800 \text{元}$$
按月分摊后:
$$112,800 \div 12 = 9,400 \text{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2,520元,月个税为: $$9,400 \times 10% - 2,520 = 680 \text{元}$$
二、有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
若存在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大病医疗等专项附加扣除,可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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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 :每月1000元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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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利息 :每月1000元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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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 :每年最高24000元专项附加扣除(需符合条件)
调整后的月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公式:
$$9,400 - \text{专项附加扣除总额}$$
(专项附加扣除总额不得超过12,000元/年)
示例 :若每月有2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9,400 - 2,000 = 7,400 \text{元}$$
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2,520元,月个税为: $$7,400 \times 10% - 2,520 = 480 \text{元}$$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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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辽宁地区五险一金缴纳比例通常为工资的20%-32%(单位和个人各承担部分),需从月工资中扣除后计算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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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范围 :需符合国家规定条件,且每年最多可享受12,000元扣除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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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清缴 :部分扣除项目(如大病医疗)需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汇算清缴,可能影响最终纳税金额。
建议根据实际情况申报专项附加扣除,以降低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