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缴纳医保社保的赔偿主要包括补缴社保费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实际损失三部分。具体而言,用人单位需补缴养老、医疗等五险费用,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并承担因未缴社保导致的医疗费、生育津贴等损失。以下是详细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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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社保费用
用人单位必须补缴员工在职期间未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金额根据工资基数和当地缴费比例计算。例如,若员工月薪1万元,单位需按比例补缴单位承担部分(如养老保险16%即1600元/月)及个人部分(8%即800元/月)。 -
经济补偿金
员工可因单位未缴社保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偿,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例如,工作3年6个月可获4个月工资补偿。若月薪高于当地平均工资3倍,补偿上限为12年。 -
赔偿实际损失
若员工因未缴医保无法报销医疗费,单位需补足差额。例如,职工医保应报销8万元而新农合仅报3万元,单位需赔偿5万元差额。生育津贴、工伤待遇等损失同样由单位承担。
提示:劳动者可通过劳动监察投诉、仲裁或诉讼维权,保留工资流水、医疗票据等证据。协商无果时,建议发送书面通知并申请强制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