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州市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参保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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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条件
- 用人单位职工需依法办理退休手续,或灵活就业人员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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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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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年限 :男性需累计缴费满25年,女性需满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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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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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达到最低年限,可按原缴费基数和比例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但个人账户资金不予补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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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2019年12月31日前转移至徐州市的人员,继续按实际缴费年限达10年以上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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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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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无需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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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年限可按每1年折抵3个月职工医保年限(2018年12月31日前参保者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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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若参保人员因特殊原因中断缴费,需在退休后6个月内补缴满1年才能享受待遇。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若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足,需继续缴费至满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