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生育保险政策,夫妻生育保险的使用规则如下:
一、报销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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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用人单位需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无需额外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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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时间
自缴费次月起,职工即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二、报销对象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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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职工生育
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如产检、分娩等)可直接报销,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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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职工配偶生育
若男性配偶在深圳参保,其生育医疗费用(如配偶生育津贴)可用男性职工的生育保险报销。
三、报销流程
(一)线上申请(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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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通过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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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并填写《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上传相关票据和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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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审核通过后,报销款将直接拨付至指定医疗机构账户。
(二)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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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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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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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费用发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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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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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至社保办事处或定点医疗机构,等待审核(通常需15个工作日)。
四、报销范围
覆盖生育医疗费用(如产检、分娩、手术等)及生育津贴(按职工本人工资计算,通常为产假前工资的70%-100%)。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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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的关系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可同时享受,二者按较高标准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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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生育
若配偶在异地生育,需在分娩次日起3年内办理报销,且需提供异地就医备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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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性
福利待遇需在生育后1年内申领,超期可能影响报销。
建议办理前通过“深圳本地宝”公众号或社保官网确认最新流程,确保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