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肿瘤、肾移植等重大疾病
上海社保大病医疗保险(居民大病保险)的覆盖范围主要包括以下病种及治疗项目,具体如下:
一、主要保障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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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治疗
包括放射治疗、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及中医药抗肿瘤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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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类大病治疗
覆盖精神分裂症、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强迫症、躁狂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重度抑郁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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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尿毒症治疗
包括门诊血透、腹透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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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移植抗排异治疗
仅限肾移植后的抗排异药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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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大疾病
如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须异体移植)、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须透析或移植)、多肢体缺失、重型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等。
二、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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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根据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实行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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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万元: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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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万元: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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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元以上: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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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15万元。
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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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肿瘤与重症病种限制
部分早期恶性肿瘤、脑中风后遗症(非永久性功能障碍)等可能不在保障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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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部分报销
参保居民需先扣除基本医保和个人自负部分,剩余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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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不在保障内的情况
因交通事故、责任事故(如食物中毒)、自费药品等产生的费用不报销。
四、参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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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人群 :包括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及在校大学生(2015年9月1日起扩大至高校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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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与基本医保同步缴纳,个人缴费比例一般为8%左右。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5年至今的医保政策调整,具体以2025年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