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职工医保两病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病种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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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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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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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5%,三级医疗机构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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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一级及无等级医院80%-90%,二级医院75%-85%,三级医院5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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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门诊
- 对恶性肿瘤放疗/化疗、透析等特定治疗,年度累计统筹基金支付3.7万元以下部分按90%报销,3.7万-4.7万元按80%报销
二、药品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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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带量采购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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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管理对象使用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可享100%报销(限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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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集中带量采购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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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管理患者: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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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管理患者:二级医疗机构80%,三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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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疾病用药
- 符合条件的门诊特殊疾病用药纳入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报销范围,具体比例与普通门诊一致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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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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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管理对象“两病”年报销限额为500元,二类为1000元,合并多种慢性病可增加200元/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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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下,二档报销比例较一档提高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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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标准不同,例如三级医疗机构880元/年、440元/年等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4年最新调整,2025年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