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申请省医保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并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要求:
一、基础材料
-
营业执照 (原件及复印件):需与工商登记信息一致;
-
药品经营许可证 :需在有效期内且与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一致;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需与营业执照上的信息完全一致;
-
税务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需与工商营业执照同步。
二、人员资质材料
-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至少1名执业药师,需提供执业药师证原件及复印件;
-
药学技术人员职称证明 :如药师以上职称材料;
-
人员劳动合同 :执业药师及药学技术人员需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处于合同期内。
三、经营与合规材料
-
药品经营品种清单及上年度业务收支情况 :需提供药品目录及财务数据;
-
药品监督管理、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证明 :需近3年内的有效检查报告;
-
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 :需符合医保部门要求;
-
信息系统相关材料 :需提供与医保对接的信息系统资质证明。
四、其他专项材料
-
医保专(兼)职管理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 :需与聘用协议一致;
-
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部分城市要求提供;
-
冷链设施设备清单 :如涉及特殊药品经营。
五、办理流程
-
提交申请 :向当地医保部门提交上述材料;
-
实地考察 :医保部门对药店进行现场核查;
-
审批备案 :通过审核后,医保部门将授予定点资格并办理相关手续;
-
签订协议 :与医保部门签订《医疗服务协议》。
注意事项
-
材料真实性需经医保部门核实,建议提前准备多份复印件;
-
不同城市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政策;
-
开通医保后需安装医保POS机并完成系统对接。
以上材料需在医保部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逾期可能影响审核进度。